(1)施工期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措施 ①植被及植物保護措施:施工活動嚴格控制在征地范圍內,盡可能減少對周圍土地的破壞;堅持“先防護,后施工”的原則;電池組件及電氣設備必須嚴格按設計規(guī)劃指定位置來放置等。 ②陸生脊椎動物保護措施:保護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施工結束后臨建設施要及時進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態(tài)恢復;設置管理人員,對生物多樣性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的保護進行監(jiān)督檢查等。 ③生態(tài)景觀保護措施:加強新建建筑物、構筑物的景觀美學設計;植被恢復及綠化過程中,宜采用當地植物進行“恢復性”種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進自然恢復等。 ④生態(tài)保護紅線保護措施:施工期優(yōu)化布置,項目臨時工程選址禁止占用生態(tài)保護紅線,并盡量遠離生態(tài)保護紅線;對易產生揚塵污染材料的堆放、裝卸,應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等。 ⑤集電線路跨越生態(tài)保護紅線的保護措施:經過林區(qū)的桿塔采用加高桿塔跨越方式,僅對超高樹枝進行修剪,臨時用地避開林木密集區(qū)域,盡量選擇林間斑塊無樹木、稀樹荒草地處;采用無人機放線等先進施工架線工藝,減少跨越施工場地的布設等。 ⑥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分段進行施工,盡量縮小施工范圍,夜間不施工;開挖過程中,灑水使作業(yè)保持一定的濕度,回填土方時,在表層土質干燥時應適當灑水;灰渣、水泥等易起塵原料運輸時應采用密閉式槽車運輸等。 ⑦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光伏發(fā)電區(qū)設置磚砌沉砂池21座,在施工場地設置土質沉砂池1口,進行施工期雨水的沉淀處理,兼顧消能作用;生產廢水經過臨時排水溝和沉砂池收集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等。 ⑧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計劃、施工機械設備組合以及施工時間;在施工操作上加強環(huán)保措施,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對產生高噪聲的施工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隔聲等防護措施;合理布置機械設備等。 ⑨固體廢物處置措施:項目內產生的建筑垃圾經分揀、剔除或粉碎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等收集后及時清運至指定堆放場所處置;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應定點存放、及時收集,收集后運至周邊村莊生活垃圾收集點統(tǒng)一處置。 (2)運營期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措施 ①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措施:保護當地的野生動物,禁止光伏電站工作人員捕殺野生動物;禁止引入外來有害生物;項目運行期注意觀察評價區(qū)域內陸棲脊椎動物的活動情況,并注意保護評價區(qū)域內陸棲脊椎動物等。 ②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廚房設置油煙凈化器,炊事時產生的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經油煙管道后外排;在化糞池、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周邊進行綠化,并及時清掏,以減少化糞池異味。 ③水污染防治措施:升壓站內設置雨污分流系統(tǒng),升壓站內雨水直接外排至站外,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等處理后可用于站內綠化;項目北區(qū)、南區(qū)2座升壓站內各設置1座隔油池、1座化糞池、1座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1座中水回用池,生活污水水經化糞池和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等處理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20)中綠化及道路清掃要求后可用于站內綠化,不外排;光伏組件清洗廢水通過光伏組件落入場地土壤中,用于光伏場區(qū)植被綠化等。 ④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為減少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優(yōu)先選低噪聲、低振動設備。 ⑤固體廢物處置措施:2座升壓站內各設置一間危廢貯存庫,防滲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有關要求進行設計;2座升壓站內各設置一間一般固體廢物儲存間等。 ⑥環(huán)境風險防范措施:本項目在2臺主變壓器旁各設一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進行防滲處理;2座升壓站內各設置一間危廢貯存庫,危廢貯存庫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中的相關要求進行管理和建設等。 ⑦電磁環(huán)境保護措施:電氣設備已安裝接地裝置,升壓站內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減少同相母線交叉與相同轉角布置;金屬構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線;所有設備導電元件接觸部位均已連接緊密,減少因接觸不良而產生的火花放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