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陶縣南水北調水廠擴建升級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館陶縣南水北調水廠擴建升級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項目名稱)已由 館陶縣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館審批發(fā)〔2024〕048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館陶縣水利局 ,建設資金來自 縣財政資金(專項債券)和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館陶縣水利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館陶縣南水北調配套水廠擴建升級工程規(guī)模3.0萬m3/d,項目建設完成后水廠的處理能力達到6萬m3/d。新建內容如下:新建3萬m3/d一體化設備間1座,新建1座 6000m3清水池,新建3萬m3/d 送水泵房及配電室1座,新建3萬m3/d 加氯加藥間1座,新建廠內道路及管線。
2.1.2 計劃工期:一年。
2.1.3質量要求:設計質量標準:滿足相應設計深度,符合國家設計規(guī)范要求;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2.1.4 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設計、采購、施工等內容,其中設計內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圖設計等;施工內容主要包括項目采購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相關工作。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guī)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具備主管部門核發(fā)的以下資質:(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yè)(給水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2)施工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的企業(yè)。
3.1.2業(yè)績要求:(1)企業(yè)要求:近五年內(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2019年09月01日至今)具有與發(fā)包工程相類似(自來水廠)的設計或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業(yè)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和簽訂的合同);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要求:無。
3.1.3信譽要求:(1)根據《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 號)及相關文件要求,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投標人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將否決其投標;
3.1.4其他要求:(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項目投標。(2)投標人未處于投標禁止期。
3.1.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需具備:(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B 類)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為同一人。
3.2 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3.2.1聯(lián)合體各成員均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2聯(lián)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個獨立法人。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的,必須由施工單位作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并在聯(lián)合體協(xié)議中明確聯(lián)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3.2.3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3.2.4聯(lián)合體成員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和能力。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10-01 00:00:00 至 2024-10-11 23:59:00 (北京時間,下同),登錄 贏標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河北專區(qū))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名稱)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 0 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10-22 09:00:00 ,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 贏標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河北專區(qū))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邯鄲市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平臺、贏標電子招標采購交易平臺(河北專區(qū))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7. 其他公示內容
7.1本項目采用“雙盲”、“分散評標”評審。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采用暗標方式編制及評審,即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時屏蔽投標人名稱等信息,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對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進行評審。 7.2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的方式進行評標與定標。
8. 提出異議渠道和方式
招標人:館陶縣水利局,聯(lián)系人:李延委,電話:0310-2802059;代理機構:河北鑫超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聯(lián)系人:李靜,電話:0310-3117879。
9.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
監(jiān)督部門名稱:館陶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電話:0310-2821367
電子郵箱:gtfgw@126.com
10.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付費主體及收費標準
標段名稱 | 付費主體 | 收費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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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陶縣南水北調水廠擴建升級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 投標人/供應商 | 4000.0 |
11.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 館陶縣水利局 | 招標代理機構: | 河北鑫超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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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鄲市館陶縣金鳳大道西段北側 | 地址: | 河北省邯鄲市經濟開發(fā)區(qū)頤高智能廣場A座 |
郵編: | 057750 | 郵編: | 056107 |
聯(lián)系人: | 李延委 | 聯(lián)系人: | 李靜 |
電話: | 0310-2802059 | 電話: | 0310-3117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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