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東能投30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資源開發(fā)+工程建設)項目二標段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安徽江東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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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安徽金榮電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2401-340500-04-01-934568 |
中標金額 | 2916.76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8-27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其他分布式光伏電站 |
相關產(chǎn)品 |
項目名稱 |
2024年江東能投30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資源開發(fā)+工程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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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E0-51-2024-036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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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2024年江東能投30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資源開發(fā)+工程建設)項目二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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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皖E0-51-2024-0367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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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安徽江東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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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統(tǒng)一代碼 |
2401-340500-04-01-934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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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3314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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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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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qū)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附樓五樓招采一部 王璐 0555-5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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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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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8/23 9:00:00 |
計劃工期 |
二個標段總服務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或二個標段合計總合同額履約至6629萬元(以簽訂能源管理合同載明日期為準),單個項目在簽訂能源管理合同后90日歷天內(nèi)并網(wǎng)發(fā)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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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
被否決的依據(jù)和原因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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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 候選人 |
名稱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安徽金榮電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lián)合體成員:水發(fā)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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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設計資質(zhì):具備電力行業(yè)設計乙級資質(zhì) 施工資質(zhì):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zhì)和電力管理部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三級資質(zhì),并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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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習友路與玉蘭大道交口院士大廈14樓、聯(lián)合體成員: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qū)華陽路30號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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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2916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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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王安達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王安達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曹景玉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機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機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電力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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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皖1342020202101167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皖1342020202101167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魯1508203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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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zhì)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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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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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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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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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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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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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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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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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jié)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提出方式(線上或線下)見招標文件(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蔣超;0555-5200310)。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雙休日、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監(jiān)督科提出投訴(提出方式見招標文件)。聯(lián)系人:馬工,聯(lián)系電話:0555-5200185。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實名提出,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異議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權委托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