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不含南三環(huán)站、泰山路站)綠化恢復設計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單位 | 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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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8-23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9-19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關產(chǎn)品 |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不含南三環(huán)站、泰山路站)綠化恢復設計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 已由 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蘇發(fā)改基礎發(fā)〔2021〕979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為建設單位多渠道籌集解決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不含南三環(huán)站、泰山路站)綠化恢復設計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工程地點:江蘇省徐州市。
2.1.2工程規(guī)模: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線路全長約26.2km,設站19座,含換乘站8座,新建徐海路車輛段一處,不新建主變電所及控制中心,因地鐵施工臨時占用部分道路分車帶、綠化帶,并對行道樹進行了移植。本項工程主要是對范圍內(nèi)的地鐵站區(qū)、道路分車帶以及行道樹進行綠化恢復。
2.1.3合同估算價: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綠化恢復工程費暫估額為6200萬元,設計費估算價約 110萬元。
2.1.4 設計服務期:暫定2200日歷天。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具體某項服務開始及完成時間節(jié)點以發(fā)包人要求為準,中標人應毫無例外地遵守。
2.1.5質(zhì)量要求:達到國家、江蘇省及徐州市有關技術規(guī)范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和合同約定,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并滿足項目需要。
2.2 招標范圍
包括并不限于(1)綠化恢復設計: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不含南三環(huán)站、泰山路站)范圍(車站、地面四小件整合商業(yè)、區(qū)間豎井及出入線、電纜通道等)的綠化恢復的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含地面構筑物恢復﹞、預算編制及綠化設計指南編制及修編,配合招標人完成相應工作范圍的報建報審工作,施工期間的設計交底、設計配合等工作;(2)完成站址區(qū)域標高、綠化、整體布置“一張總圖”設計工作,負責與各產(chǎn)權單位溝通協(xié)調(diào)及方案匯報等工作,完成發(fā)包人交待的其他設計任務等;
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
2.3 標段劃分
本工程按 壹 個標段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zhì)或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園林綠化專業(yè)高級(含)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如職稱證書反映不出園林綠化專業(yè)則必須提供園林綠化專業(yè)畢業(yè)證書或者職稱評審表),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是指: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③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投標人自 2019年8月 1 日(含)(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額大于或等于88萬元的景觀綠化設計業(yè)績;以中標通知書、設計合同為準(直接發(fā)包項目以設計合同為準),必須同時具備;類似設計業(yè)績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鏈接的業(yè)績?yōu)闇剩?/span>
3.5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者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
3.6 企業(yè)的資質(zhì)類別、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3.7投標人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設計質(zhì)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nèi)的。
3.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9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應提供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注:(1) 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tǒng)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wǎng)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 信用報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蘇”網(wǎng)站進行公示 (“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標人應在投標前告知信用服務機構信用報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務機構及時在相應網(wǎng)站公示報告,若因未及時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10 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關于印發(fā)《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
3.11 本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12 本項目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 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
4.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網(wǎng)銀轉(zhuǎn)賬(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保函、口信用承諾、口保險保單、口擔保保函。投標人應在招標人已選擇的繳納方式中任意選擇一種方式繳納。
4.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 貳 萬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營業(yè)部
開戶賬號:60090188000127383-00065608
投標人采用銀行電匯、網(wǎng)銀轉(zhuǎn)賬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轉(zhuǎn)賬至上述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3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必須將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的數(shù)據(jù)文件(彩色電子掃描件)通過投標工具軟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隨電子投標文件一并上傳至交易系統(tǒng)。
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必須按照標段提交,即“一標段一銀行保函(或保險保單或擔保保函)”。
銀行保函要求如下: 投標保函的受益人為招標人,銀行保函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投標人開具的銀行保函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保險保單要求如下:無。
擔保保函要求如下:無。
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招標人在評標清標階段開通評標系統(tǒng)賬號,招標人自主驗證投標人提供的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并將驗證結果書面告知評標委員會。
4.4投標人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在電子交易系統(tǒng)內(nèi)簽章生成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書并上傳至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書的,按未提交投標保證金處理。
投標人在江蘇省內(nèi)參加的建設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以信用承諾方式(出具信用承諾書)進行投標擔保的,如投標人未履行信用承諾,將會被招標人列為失信單位(列入失信行為記錄),同時投標人失信行為信息將會被推送至江蘇省公共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
當投標人已被記錄失信行為,在下載招標文件或進行投標時,系統(tǒng)會依據(jù)江蘇省公共資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共享信息給出相關提示“在xxxx項目中,貴單位已被招標人(招標代理)列為失信單位,暫時只能通過現(xiàn)金方式繳納保證金,如需解除限制,請聯(lián)系招標人或相關代理單位!”。
已列入失信單位的投標人采用信用承諾方式(出具信用承諾書)繳納投標保證金的,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將視其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
4.5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yè)務系統(tǒng)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7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zhuǎn)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nèi),以轉(zhuǎn)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fā)生的利息一并退還(使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信用承諾方式的除外)。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 8 月 23 日至 2024年 9 月 19日 9 時 30 分;
5.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 數(shù)字證書”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獲取;
5.3 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一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6. 投標截止時間
6.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 9 月 19日 9 時 30 分。
6.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開標采用網(wǎng)上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登錄徐州不見面開標大廳系統(tǒng)(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進入“不見面開標大廳”模塊后使用“CA 數(shù)字證書”登錄參與開標、解密,未在招標文件約定時間內(nèi)解密的投標人視為放棄投標。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7.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wǎng)站發(fā)布:
a.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http://ggzy.zwb.xz.gov.cn/);
c.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d.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網(wǎng)站(http://www.xzdtjt.com)。
10.其他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1.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蘇省徐州市和平大道126-9號 | 地 址:徐州市云龍區(qū)寶龍廣場D座401室 |
郵 編:221000 | 郵 編:221000 |
聯(lián) 系 人:郭工 | 聯(lián) 系 人:呂工 |
電 話:0516-80818066 | 電 話:13705161533 |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