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監(jiān)管中心監(jiān)管場所及附屬設施維修改造項目
招標單位 | 淮安市公安局 | 地區(qū) | 江蘇淮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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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2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8-06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 |
相關產品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市監(jiān)管中心監(jiān)管場所及附屬設施維修改造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淮安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淮發(fā)改投資復〔2024〕1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淮安市公安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淮安市監(jiān)管中心監(jiān)管場所及附屬設施維修改造項目(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淮安市淮陰區(qū)王營鎮(zhèn)緯二路,市監(jiān)管中心內。
2.1.2 建設規(guī)模:市監(jiān)管中心內的標準拘室、監(jiān)室、管教室、提審室、值班室、食堂等功能室進行維修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及屋頂防水維修出新,建筑內部破損墻面、地面、頂面等維修改造,購置熱水器等必要的設施設備, 同步對監(jiān)區(qū)院墻、地下室、室內外放風場、管網(wǎng)、道路等進行維修改造。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工程特征、結構層次、建筑高度、道路寬度長度等)。
2.1.3 合同估算價:約5200309.99元;
2.1.4 工期要求:92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4-8-20 ,竣工日期:2024-11-20。
2.1.5 其他:質量要求:合格;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2 招標范圍:市監(jiān)管中心內的標準拘室、監(jiān)室、管教室、提審室、值班室、食堂等功能室進行維修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及屋頂防水維修出新,建筑內部破損墻面、地面、頂面等維修改造,購置熱水器等必要的設施設備, 同步對監(jiān)區(qū)院墻、地下室、室內外放風場、管網(wǎng)、道路等進行維修改造。具體內容詳見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工程量清單、國家現(xiàn)行相關施工規(guī)范及技術標準等,招標人保留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的權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證(有效期內),注:如投標人使用一級建造師作為本項目負責人,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相關要求詳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 自2022-07-01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23-07-01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4-04-01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6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
3.8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資格審查時委托代理人(如有)、項目負責人需提供勞動合同;
3.9建設單位及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將進入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行政處罰公示版塊查詢行政處罰情況;
3.10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 號),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所投資格要求資質的核查結果為不達標,仍在公示期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3.11投標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網(wǎng)站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
注:在資格審查階段,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委員會應當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查詢投標人是否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7-25 至2024-8-5 17:30:00;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span>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淮安市公共資源全程電子化交易平臺會員系統(tǒng);
4.3 投標工具軟件使用費100元及手續(xù)費5元。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8-6 14:30:00。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2.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蓋單位章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2.2.2 | 資格評審標準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 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鏈接誠信庫,同時將彩色原件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 |
投標人資質要求: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期內)。 | 提供相關證書,鏈接誠信庫,同時將彩色原件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 | ||
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鏈接誠信庫,同時將彩色原件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 | ||
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證(有效期內) | 提供項目負責人的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有效期內),鏈接誠信庫,同時將彩色原件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 注:如投標人使用一級建造師作為本項 目負責人,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 相關要求詳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 ||
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須是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資格審查時委托代理人(如有)需提供勞動合同 | 法定代表人參與遠程交互的,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格式見附件),無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勞動合同;如提供了授權委托書,則視為委托代理人參與遠程交互,則需提供勞動合同(鏈接誠信庫,同時將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授權委托書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 | ||
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資格審查時,項目負責人需提供勞動合同 | 提供勞動合同,鏈接誠信庫,同時將彩色原件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 | ||
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 號),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所投資格要求資質的核查結果為不達標,仍在公示期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 | 動態(tài)監(jiān)管合格(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 ||
投標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網(wǎng)站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投標人提供網(wǎng)站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天查詢結果(彩色)截圖,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 注:在資格審查階段,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委員會應當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查詢投標人是否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 ||
按要求如實提供承諾書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注:各投標人不得隨意修改承諾內容,應認真填寫,并且加蓋企業(yè)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印章。如投標人自行修改本承諾書內容,皆視為未提供此承諾書) | (招標人名稱): 我方在( 項目名稱)(以下簡稱“本工程”)的投標過程中,做如下承諾: 1.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2.對本工程不轉包、違法分包; 3.投標文件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自2022-07-01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5.自2023-07-01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6.自2024-04-01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8、(1)我方擬派往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符合下述第( )要求: ①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 ②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明材料); ③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等證明材料);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9、我方在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證書及證明材料,不存在弄虛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證書及證明材料為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擔,并自愿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 10、我方在本工程投標過程中,絕不參與任何惡意投訴,如確因相關單位、人員的行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鄭重承諾: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將在我方投訴書上簽名,并加蓋我方單位公章。 11、我方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和準確,并愿意承擔因我方就此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關部門作出的任何處罰。 12、我方在此聲明:任何未經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名且加蓋我方單位公章的投訴材料均非由我方發(fā)出,且屬弄虛作假行為,我方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印章): 投標人(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符合即可 | ||
2.2.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guī)定 | ||
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guī)定 | ||
投標有效期 | 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guī)定 |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2項規(guī)定 ①投標報價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招標控制價或者招標人設置的投標限價的;②未改變“招標工程量清單”給出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變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暫估價、暫列金額及甲供材料價格;④未改變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或計算基礎的 | ||
其他要求 | 無評標辦法第3.3.6條所列情形 |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
詳細評審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
2.3.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以投標報價和信用評價為評審因素 投標報價: 100分 |
2.3.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開標時從以下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本章附件B,參數(shù)設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圍:95%、96%、97%、98%,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圍:95%、96%、97%、98%,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Q1值取值范圍:65%、70%、75%、80%、85%,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K2取值為:100%;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R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 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2.3.3(1) | 投標報價得分計算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負偏離扣分的1.5倍);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評標過程中,數(shù)據(jù)和評分的計算過程以及計算結果均只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發(fā)布。
9.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 淮安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機構: | 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市淮安區(qū)玉蘭路6號 | 地 址: | 淮安市清江浦區(qū)盛世名門28號樓106 |
郵 編: | / | 郵 編: | / |
聯(lián) 系 人: | 吳女士 | 聯(lián) 系 人: | 安工 |
電 話: | 13770370990 | 電 話: | 18260278056 |
電子郵箱: | / | 電子郵箱: | / |
2024-7-24 |